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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结算管理
管理目的:
高质高效的完成预结算工作,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誉,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,保证结算工作成果的准确性与真实性。
管理原则:
过程清晰,依据真实可靠,资料齐全,计算正确。
管理范围:
集团公司宏观管理,以分公司为主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。包括施工图预算,工程量清单、投标报价和合同暂定价、合同补充和重大变更的造价计算;工程结算,包括总包工程、各类分包工程零星工程的结算。
管理内容:
预结算工作职责
预结算工作由总经理宏观领导,工程部牵头,以各分公司为主组织与管理公司或项目预结算人员具体实施,项目部协助部门经理负责该项目预结算工作进度、协调、资料管理复核等工作。
预结算人员负责按有关图纸资料、招标文件、合同、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,客观、公正、严格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结算签证数量,协助资料员完成签证、验收资料,尽职尽责,杜绝因人为因素和疏忽大意而产生的错误。
为保证预结算工作质量,预结算人员应不断充实和更新专业知识,提高业务水平,平时积极主动收集和熟悉各种造价信息资料。
所有参与结算的人员应严守公司机密,妥善保管好与工程预结算有关的资料,防止公司经济信息对外泄露。
预算管理
预算的编制根据成本控制进行,具体需求有上级领导、相关部门或合作单位提出。编制内容和深度应能发挥其作用、满足使用要求,并符合有关规范与文件规定。编制方法按照清单和定额规定计算。
预算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预算人员应主动与项目负责人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解决,解决不了则由部门经理协商,协商不了则逐级上报至公司领导。
预算编制完成,所有结果须经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备案。并保存预算陈国文件,以及相关资料,包过电子版和软件版。分项目监理目录清单便于后期查询。
结算管理
工程部将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情况,随附已归档工程竣工资料清单送达总工办。总工办在接到工程竣工资料归档二个工作日内,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并请示公司领导批准,决定是否办理该项工程的竣工结算。需办理该项工程竣工结算时,由总工办与行政办公室提取工程合同及相关资料,随即组织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。总工办应及时对所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核对,对未达到结算要求的资料,应要求项目部补充完善。因资料重大缺陷导致决算工作无法开展时,应时联系工程部和项目部说明情况,并将资料退回给工程部。对达到结算要求的结算资料,总工办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,形成《工程竣工结算书》(初稿)。
项目负责人根据总办公完成的《工程竣工结算书》(初稿)进行核对、调整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,由项目负责人编制《工程竣工结算书》(第二稿)。工程部及总工办就《工程竣工结算书》(第二稿)进行核对和调整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,形成《工程竣工结算书》(正式稿),将结果上报公司领导,经同意后,对结算书加盖公章和造价人员执业章。
预结算资料管理
为保证预结算的准确性,真实性,保证文件资料得到完整、合理的保存,同时又能充分、正确的利用,公司和各项目部必须在平时做好资料的管理工作,包括依据性资料,成果资料,不能有缺失或因人员流失散失。
公司对所有收到的依据性资料,包括图纸、合同、定额、信息价、设计变更、现场签证、施工前中后影响资料、索赔单以及与预结算相关的往来函件、会议纪要等,均由公司档案人员或项目部资料员建立登记台账并分类保管。
为保证每项预结算工作资料的完整性,应对每项预结算的包含文件和资料便也页码、编制目录,防止遗失,及时保存电子版,列出文档名称,保存路径明确,同时定期备份。